各县(市、区)医疗保障局,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:《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十七条对职工缴费年限进行了规定,为做好衔接过渡,按有利于参保人员的原则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明确如下规定:一、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,缴费年限符合以下规定...
各设区市、县(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医疗保障局、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、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:鉴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,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和保障社会保险费征收,现就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通知如下:一、2023...
各县(市)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、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,市各有关委、办、局,各有关用人单位:根据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1〕72号)精神,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,经报市政府同意,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...
各县(市)、区人民政府,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、通州湾示范区、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为深入贯彻国家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,经2020年12月24日十五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,决定对《南通市工伤保险暂行办法》作如下修改:一、将第三条修改为...
崇川区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,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,市各有关单位:根据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20〕54号)、《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通人社职〔2020〕12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...
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、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、市各有关单位:现将《南通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(修订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&...